根據教育部《2024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要求,現對我院2024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複試錄取及相關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複試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選拔的原則,德智體美勞全面衡量,擇優錄取,按需招生,甯缺毋濫,确保招生質量。
二、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根據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安排,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院研究生招生複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制定本院研究生複試工作具體方案,具體機構如下:
1.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學院院長、學院黨委書記
組員:學院副院長、學院碩士點負責人
職責:讨論制定複試方案,确定錄取标準,組織實施,确定拟錄取名單,複核質疑申請。
2.複試專家組
組員:每組由碩士研究生導師或副高職稱以上、不少于五位專家組成。
職責:負責考生的複試面試部分,包含綜合知識考察和綜合索質考察等。
3.紀檢督查組
組長:學院黨委書記
組員:學院副院長
職責:全程監督複試工作實施過程,受理投訴、答複考生質疑。
三、複試方式、内容、時間及差額比例
1.複試方式
學院根據學科特點和專業要求确定,一志願為現場複試,調劑複試方式詳見後續通知。
2.複試内容
(1)專業情況。考核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應用技能、專業發展動态的掌握程度;考核學生 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的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考核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
(2)綜合素質情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社會實踐情況,包括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願服務等,實際工作表現情況等;社會責任感;團隊協作能力、心理健康狀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禮儀行為規範等。
(3)對同等學力考生還須加試(筆試)至少兩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幹課程,每科成績滿分為100 分。
(4)複試成績滿分為100 分,複試成績不合格(即低于60 分)者不予錄取,同等學力任何一門加試成績不合格(即低于60 分)者不予錄取。
3、複試時間和差額比例
一志願考生複試工作預計在3月下旬開始。調劑生的複試工作預計在4月8日正式開始,在4月23日前完成。我院實行差額複試,一般差額比例按照1:1.2。
四、複試資格審查
考生需在複試日3天前,将通過電子郵件将資格審核材料以電子文檔的形式發送至各專業的複試聯系人電子郵箱。郵件标題為:初試報考專業+姓名+資格審核+(一志願或調劑志願)。所有文件均以原文件附件形式添加,請勿打包。審核通過後,聯系老師會以電子郵件的形式進行回複,請考生及時查看。
具體審核文件及對應的文件如下:
1.有效居民身份證件(若遺失,請提供派出所出具的證明)【正反面拍照,文件名分别為“身份證(正)”、“身份證(反)”】;
2.準考證(可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下載)【PDF 或照片,此文件名為“準考證”】;
3.誠信複試承諾書.pdf(點擊附件下載)下載後手寫簽名【拍照,此文件名為“承諾書”】;
4.學籍學曆證明【PDF或照片,此文件名為“學籍學曆證明”;若為同等學力考生,則文件名為“學籍學曆證明+同等學力”】。
不同類型考生的學曆證明如下:
1.應屆畢業生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2.已畢業者提供經學信網申請的《教育部學曆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曆認證報告》
3.境外學曆者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曆學位認證書》
4.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需提供相關成績證明
5.其他證明材料【PDF或照片,文件名為“其他證明材料—證書名稱”】
各專業複試聯系人及聯郵箱請見下表。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方可參加複試,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專業 | 聯系人 | 郵箱 |
課程與教學論、學科教學(化學) | 汪潔 | shnuwj@shnu.edu.cn |
無機化學 | 鄧繁豔 | dengfanyan@shnu.edu.cn |
分析化學 | 呂敏 | lvmin@shnu.edu.cn |
有機化學 | 趙國慶 | gqzhao@shnu.edu.cn |
物理化學 | 陳陽 | yangchen@shnu.edu.cn |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 王麗維 | wangliwei@shnu.edu.cn |
化學工程、材料與化工 | 郭曉靜 | guoxj@shnu.edu.cn |
生物化工、應用化學、工業催化 | 陳臣舉 | cjchen@shnu.edu.cn |
五、複試具體安排及通知
1.一志願考生,複試時間等具體事項,将由各專業複試小組手機短信或郵件通知。
2.調劑考生,具體複試時間,以研招網上發送複試通知時間為準。
六、總成績算法及拟錄取
總成績計算方法:初試滿分為500分的專業,總成績=初試總成績/5*0.7+複試成績*0.3;按總成績高低擇優錄取。對拟錄取者發放“拟錄取考生須知”、“調檔通知”、“函調表”。具體方式及安排待通知。
七、調劑工作
我院研究生調劑工作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進行,調劑工作均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進行。具體程序如下:
1.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上公布缺額信息,開展調劑工作。
2.對調劑考生的資格及相關情況,全面了解、審慎挑選。
3.及時給予考生回複,安排相關複試事宜。
4.對考生發拟錄取通知。
“少數民族骨幹高層次人才計劃”、“非全日制教育碩士專業”不接收調劑。
八、體檢
錄取的考生在開學時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入學體檢。
九、違規處理
1.研究生招生考試是國家教育考試,複試工作是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考生要确保所有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誠信守規參加複試。考生在複試前要認真學習《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複試考場規則》等規定,在複試過程中需要遵守相關考試規定,在考前必須簽訂《誠信複試承諾書》(見附件)。對在複試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規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
2.入學後3個月内,學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新生進行全面複查。複查不合格者,取消學籍。
附件:誠信複試承諾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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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3日